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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市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第三批优秀毕业生公告

时间:2016年06月23日点击: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和《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的相关要求,现发布2016年优秀毕业生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49,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院校及北京地区高等院校2016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全国统招统分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16年度就业派遣;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

  4、所修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5、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具体条件

  见各招聘岗位明确的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安排

  ()发布公告

  2016624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北京市教育人才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受理报名

  1、应聘者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现场受理报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确认报名资格。

  2、现场受理报名时间625日上午90075日下午400(不含节假日)。

  3、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如实反映毕业生的真实情况,明确填写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

  (2)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如实反映毕业生就学期间的真实学习成绩;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须在20166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

  (5)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由面试、笔试组成。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学科需求情况,进行包括教育基本理论、职业道德素养、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教科研能力的测试。

  2、面试

  招聘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组织参加本单位的面试,具体面试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安排报名人员开展组织教学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

  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排序择优参加笔试测试。按照实际入围不高于1:3的比例组织各招聘单位面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详见准考证。入围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按照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比例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

  笔试考试后7个工作日后向报考单位查询综合成绩。

  ()组织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后经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送区教委进行资格复审。

  ()公示

  复审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朝阳区教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办理接收手续

  公示无异议,根据区教委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调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不全、伪造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退回毕业院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如2016630日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63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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