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下)
五、强化质量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提质扩容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加强品牌引领,注重创新示范,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培训由“量”到“质”、由“形”到“势”的转变。
(十一)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水平。实施培训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师资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组织师资培训和研修交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服务水平。重点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探索开发具有山东特色的高质量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丰富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加大数字技能线上培训资源供给,进一步做好课程设计与修订、地方特色职业培训包开发等基础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研究、政策研究,定期征集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等领域研究课题,宣传推广山东省《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规范》,提高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化建设。以品牌建设引领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推进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牌”建设,推动优质培训项目品牌化发展。结合山东省特色劳务品牌建设行动,按照“培训就业一体”原则,开发完善一批特色品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不断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劳务质量,丰富品牌内涵。
专栏6:“一市一品牌”“一县一项目”建设 |
1.职业技能培训“一市一品牌”建设。每个设区的市培育和打造1个以上培训质量高、市场潜力大、就业前景好、服务效益强的“领航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深挖品牌特色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促进规模就业、高质量创业、服务当地产业发展或培养高精尖企业技能人才。 2.职业技能培训“一县一项目”清单。坚持需求引导培训,围绕“九个强省战略”目标任务,完善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聚焦“十强产业”、乡村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鲁菜师傅”、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等主题,大力推动项目制培训的应用,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和“紧急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
(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数字化服务。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完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管理、信息跟踪、过程监督、绩效评估、资金拨付、学分互认等功能,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依托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
(十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融合化发展。开展产训结合建设试点行动,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在主导产业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开展产训结合试点,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培训和就业服务,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和相对丰富的技能培训资源,能够推出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引领带动作用。在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开展试点,积极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促进企业生产实训与公共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
六、强化体系建设,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十五)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健全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相挂钩的机制。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广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十六)稳慎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技能等级认定。有序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一批具备“产业代表性、行业权威性、评价专业性”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扩大评价职业(工种)覆盖面,满足全社会技能水平评价需要。全面对接我省“十强产业”,大力开展新职业信息公开征集。
(十七)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建立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发布制度,制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紧密结合地方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新业态、新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助力劳动者技能就业。
(十八)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基础。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体系,增强评价工作规范性。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及考评员队伍建设,提升评价专业化水平。发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标准对技能评价的指导作用,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省级题库,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优化评价系统平台,加强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提升群众参加技能评价的便捷度。
七、强化培养使用,优化技能人才职业生态环境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待遇水平,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增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推动形成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技能型社会。
(十九)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与招录、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挂钩的技能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形成纵向有阶梯、横向可贯通的发展路径。拓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进一步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完善适合技能人才的成长发展阶梯规划,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探索建立“技能学分”,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各项待遇。积极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二十)强化优秀技能人才选拔。着力完善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和市级竞赛为主体,校内竞赛与校外竞赛、省内技能竞赛与全国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相衔接的技能人才选拔体系。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注重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将先进标准、理念,转化为培训和教学资源,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水平。通过企业岗位练兵,每年组织不少于60项“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省级重点赛事,推动各市积极组织开展适应乡村振兴需要的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开展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和传统技艺技能大赛。
(二十一)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力度。完善以省级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奖励体系。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的名额分配比例。分年度组织实施齐鲁首席技师选拔申报,开展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推荐认定和山东省技术能手申报遴选,带动各级各行业开展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认定工作。
(二十二)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等为参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指导企业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技能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鼓励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探索面向技术工人、职业院校学生招录(招聘)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动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八、强化风险防控,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管体系
(二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主体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规范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保证培训质量。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主体和各类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质效监督,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运用“制度+科技”“人防+技防”手段,推进培训监管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畅通职业技能培训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加强资金使用风险防控。面向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主体和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主体,开展以培训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培训项目开展、资金保障使用等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工作,合理运用评估结果,促进职业培训工作质效提升。
九、强化组织保障,加大规划落实力度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部署和推动规划的落实,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退役军人、应急、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统筹、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汇总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结合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和督促规划任务的落实。
(二十六)确保资金投入。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保障力度,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投入与职业技能培训保障需求相匹配,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完善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评估调整补贴标准。督促企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建设、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和载体,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强化“个人崇尚技能、企业重用技能、社会尊重技能”的社会导向,不断强化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理念,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影响力,为促进技能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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