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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意见

时间:2014年08月11日点击: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此次政策激励措施中,最大突破点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今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100%归研发者及其团队所有。

过去限定“一年后”现在允许“即时”收益

    《意见》明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并取得合法收入,并规定今后科技人员职务发明成果可立即转化并取得转化收益,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带领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取得突出成效,或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这比过去“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更进一步,对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松绑”、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创业有补助 最高一次性补500万元

     《意见》规定,今后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业园、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四川都将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其中园区最高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俱乐部最高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1万到数十万不等的资金补助。

支持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力争3年所有项目都获政策扶持

    《意见》规定,将大力实施“省科技创新苗子工程”。重点支持具有技术先进性的创新苗子项目和团队,对通过评审的重点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处于萌芽期的培育项目给予1万~5万元资金支持。

    《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在校大学生和科技人才都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培训、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都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所有重点园区都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所有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都得到专业辅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目前四川每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达30多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万多人,博士研究生2000多人;科技活动人员达33.1万人,其中研发人员10.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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