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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一般管理人员公告

时间:2016年07月01日点击:

 国家大剧院是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国家大剧院做到了三个面向——面向观众,面向市场,面向世界,形成了巨大的艺术感染力,超强的艺术资源整合力,高能的文化产业导向与辐射力,成为中国当代文化艺术的重要代表、国际大剧院阵线的重要一员和世界演出艺术版图上一个重要圆点,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促进我国表演艺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国家大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一般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请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国国籍,北京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或接收应届毕业生条件;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专业条件要求。

  4.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经审核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5.对于管理类岗位,报上一级岗位的,需在本级岗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岗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7311700

  应聘人员需于国家大剧院官网(http://www.chncpa.org)下载并填写《国家大剧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见招聘公告附件2),并在指定位置粘贴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发送至国家大剧院招聘邮箱(djyzhaopin@chncpa.org)。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把姓名、应聘岗位序号、最初获得招聘信息的渠道写在邮件的主题中(例:张三+107+国家大剧院官网)。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报名表》对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公告起,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安排下述程序。

  (二)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测试

  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数线为60分。根据该环节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任职能力和胜任素质,个别职位须加试外语口语或实操性测试。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择优进行组织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察。

  (五)体检

  拟组织考察的人选将被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聘用(入职)

  对拟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中符合更高管理或专业技术级别条件的,聘任级别视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而定。

  国家大剧院人力资源部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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