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朝阳区教育系统招聘857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等配套政策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2]1号)的相关要求,2016年上半年朝阳区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岗位857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在职的教育教学管理、人事、财会、医务等教辅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统招统分全日制院校教育经历,并参加毕业派遣;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学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应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即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6.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5月25日)
在朝阳区教委网站(http://www.
bjchyedu.cn)、北京教育人才网 (http://www.jyrc.com.cn)等发布朝阳区教育系统2016 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初审(5月25至27日,5月30日至31日、6月1日至2日)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朝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两份),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处粘贴照片。
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①时间、地点:2016年5月25至27日,5月30日至31日、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朝阳区教育人才分中心(西坝河中里11号)
乘车路线: 302、731静安庄站下车
②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应与报名表填写一致,A4纸)报名表(两份)、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如出现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入围能力测试2016年5月25至27日,5月30日至31日、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素质能力测试。
测试方法:机测(随到随考),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能力测试成绩按工作人员通知时间查阅。
测试内容:进入教育系统具备的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
4.入围人员应聘
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入围人员,通过公告公布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参加双选会等方式,与岗位要求符合的招聘单位沟通面谈,并达成考核面试意向。
双选会具体安排:
①时间:2016年5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30
②地点: 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淀区增光路45号)
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白石桥南下车G口出西行;公共汽车701、27、61、86、653外文印刷厂站,西行。
5.考核面试(6月3日至15日)
招聘单位通知达成面试意向的入围人员参加考核面试,对入围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授课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者不予聘用。
6.组织体检(6月16日至19日)
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经复查体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考察阶段(6月25日至9月)
招聘单位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教委(人事科)审核备案,教委(人事科)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情况、社会保险及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
8.公示阶段(2016年9月)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入职手续(2016年9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退回原单位,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此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3.咨询电话:64616181
朝阳区教委人事科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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